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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搭建人才事业平台推动转型发展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1/16 点击率:710次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团队最高奖1000万元

    组建市级名师名医名家等工作室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本报讯(记者丁园)为重点支持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四大产业集群和军民融合、现代服务业、都市现代农业等项目建设,为来并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太原市近日出台了《关于搭建人才事业平台推动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11月14日,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订细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在聚焦产业转型、强化用人主体地位方面,遴选一批符合太原市产业发展的团队和人才。每年遴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遴选50名产业转型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来太原市创办或领办企业的高端人才,其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经评审,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和进度,市财政给予200万元—20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对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创业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议”“一企一议”,给予特别综合支持。
    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对企业聘任年薪(税前)50万元以上职业经理人和产业转型领军人才,按年薪的25%给予企业薪酬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柔性引进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成果明显的高层次人才,按人才薪酬的20%补贴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
    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培养紧缺实用人才。支持用人单位自主培养人才,对赴国内外进修,参加国外高端培训、知名学术交流活动的,按每人1万元至5万元给予用人单位补助。用人单位人才在太原市申报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给予单位100万元奖励。
    在全方位搭建平台方面,一是打造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对新设立的“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给予60万元的建站补助。对运营3年以上,并持续签约的院士工作站和“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达到评估要求的每年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是打造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50万元的创新能力建设补助。对已有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评估等级为优秀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三是打造校企合作平台。对批准设立在校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的企业,按照接收实习实训生人数,每人每期500元给予接收企业补贴。对每年向市域内企业累计输送100人以上毕业生、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及技工院校奖励。
    四是打造社会事业人才培育平台。在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社会工作和工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分批组建市级名师、名医、名家等工作室,一次性给予每个工作室10万元启动补助。推行现代“师带徒”培养模式,对“带徒师傅”按照带徒数量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奖励。
    五是支持医院高校学科建设。对市属高校被评为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的给予1∶1资金配套。市直公立医院、学校从市外每引进一名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分别补助单位15万元、10万元;每引进一名博士研究生,补助单位10万元。市直公立医院引进在三甲医院工作并有科主任经历的正高级专家,市财政给予为期3年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
    在激活本土人才方面,大力提升本土人才能力素质。在职人员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每年3万元、2万元岗位津贴,补贴时间为2年。在职技能人才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满1年,继续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给予高级技师、技师每年2万元、1.5万元的技能津贴,补贴时间为2年。
    落实人才个税优惠政策。对符合太原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工资收入50万元-100万元的,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40%给予奖励;年工资收入30万元-50万元的,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3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