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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鹏) “十二五”期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实施,以及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扎实推进,山西农村贫困人口大幅下降,扶贫大格局逐渐形成。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调查资料显示,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测算,2015年山西全省农村贫困人口223万人,比2010减少351万人,下降61.1%,平均每年减少70.2万人,下降 8.8 %;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的24.1%下降到2015年的9.2%,下降了14.9个百分点。
中部六省贫困发生率均呈大幅下降,山西减速最快
“十二五”时期,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全面大幅下降,但山西贫困人口发生率减少速度最快。“十二五”时期,中部六省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下降幅度为:山西下降14.9个百分点;湖南下降10.3个百分点;湖北下降11.6个百分点;安徽下降9.9个百分点;江西下降10个百分点;河南下降12.3个百分点。山西分别比湖南快4.6个百分点;比湖北快3.3个百分点;比安徽快5个百分点;比江西快4.9个百分点;比河南快2.6个百分点,减速最快。
周边四省贫困发生率也均呈全面下降,山西减速第二
从我省周边四省农村人口贫困发生率下降幅度看,“十二五”时期,周边四省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下降幅度为:山西下降14.9个百分点;河南下降12.3个百分点;河北下降11.5个百分点;内蒙下降14.1个百分点;陕西下降16.6个百分点。山西下降速度分别比河南快2.6个百分点;比河北快3.4个百分点;比内蒙快0.8个百分点;但比陕西慢1.7个百分点;减速仅低于陕西。
全国贫困人口在100万-300万之间的省份有7个,包括山西在内
2015年,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农村贫困人口在300万以上的省份有8个,包括安徽、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在100万-300万之间的省份有7个,包括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湖北、陕西、新疆;其余16个省份贫困人口在100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