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是我省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是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将依法保障、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能动司法,止于至善,在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贡献出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日前,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检察监督办案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发布了6件涉民营企业检察监督办案典型案例。
精准办理涉民企案件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机关无微不至的关怀温暖了我们企业家的心,提振了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信心,我一定会遵纪守法,增强法治意识,让企业少走弯路、健康发展。”7月25日,任某激动地说。
任某是临汾某房地产公司和某物流公司实际控制人。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任某授意其实际控制的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及员工,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为手段,以公司在建的50余套商品房及车库作抵押,非法吸收23人钱款共计2466万余元,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案发前已归还1822万余元。案发后,该公司以债权转移、房产抵债、现金归还等方式将剩余集资款644万余元全部归还。2015年,任某实际控制的房地产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少缴税款46万余元,在临汾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应补税款和罚款。案发后,该公司积极补缴税款及罚款。2019年11月28日,临汾市公安局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任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逃税罪移送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2月13日,侯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任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任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逃税案时,立足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注重对涉案企业发展规模、社会贡献度、悔罪退赔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对涉案人员做了从轻处理,维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近年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频发多发,在扰乱正常市场秩序、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影响制约着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省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新需求,全力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18年以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7476件12967人,其中破坏金融秩序类犯罪1633件3243人、金融诈骗类犯罪733件933人、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2551件4661人。同时,树牢谦抑、审慎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工作的意见》,从制度上保障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
提高政法公共服务水平
有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近日,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时,充分考虑市场主体在地方经济发展和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企业合规管理,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一案时,主动向专业机构咨询,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实地查访、现场见证、项目评估等方式促进执法标准趋同。在维持原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合规要求,督促企业履行合规承诺,促进了涉案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我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积极落实最高检决策部署,印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企业合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检察建议、依法清理“挂案”、依法适用不起诉结合起来,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民企案件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先后将清理涉民企“挂案”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七查”、整治顽瘴痼疾、法律监督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先后与同级公安机关联合下发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相关文件。2018年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排查出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163件,已清理154件,清理率为94.48%。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预防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工作办法》,强化会商会谈、业务交流及信息沟通,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挂案”清理成果。近期,又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积案”专项清理工作意见》,对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积案”进行彻底摸排清理。
扎实开展联企服务活动
当好服务民营经济“老娘舅”
目前,全省共成立了102家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2021年接收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转交涉民企案件线索12条,均得到妥善处置。实行上门“法治体检”,持续开展“企业合规与刑事风险防范”等法律宣讲活动,通过入企活动提升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法律知识,强化其依法经营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当好服务民营经济的“老娘舅”。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计对接服务企业及商会700余家,与企业召开座谈会、联席会597次。
印发《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联企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实行院领导“一对一”对接服务企业机制,为了解企业所需、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面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派驻工商业联合会检察联络室工作办法》,各级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组织沟通协调,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联合省工商联先后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四大检察’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诚心诚意听民声,我为民企办实事”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与会代表们对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2021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联合工商联组织举办检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9次,畅通了检企联通渠道,向社会各界宣传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办案理念和司法政策。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凝心聚力、砥砺前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联企服务活动,不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