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经营主体集聚平台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9/1 点击率:888次
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的有效抓手,强调要用好用活八大抓手,加快形成有力推动、有效突破的生动局面。用好用活八大抓手,就要建设经营主体集聚平台,加快建设文旅康养集聚区,着力打造乡村e镇,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规范发展数字平台经济,壮大楼宇经济,提升城市“烟火气”。
  经营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经营主体发展如何,关系我省经济活力后劲,关系转型发展前途未来。基于这一认识,省委、省政府近年来把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作为基础性、战略性、牵引性工程,鲜明提出“保主体、增主体、活主体、强主体”并重,出台实施了“1+N”政策体系,拿出真金白银,创优发展环境,不断激活经营主体创新创业的“一池春水”。春江水暖鸭先知。在政策扶持培育下,近年来全省经营主体量质齐升,活力持续迸发。踏上新征程,我们需要培育壮大更多经营主体,为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奋进“两个基本实现”目标提供澎湃动能。
  建设经营主体集聚平台,就要做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我们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不是让其随意生长,而是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发展空间;又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框架,以及省委确定的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经营主体搭建平台载体,引导其集聚集群发展。比如,着眼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在文旅康养集聚区平台上培育吃、住、行、游、购、娱、养等各类经营主体;着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乡村e镇等平台,发展电商、快递物流等经营主体;着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规范发展数字平台经济,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着眼扩大内需、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合理布局城市商业区、步行街、商品集散地等,让经营主体枝繁叶茂,不断提升城市“烟火气”。
  建设经营主体集聚平台,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赖以生存的土壤。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一方面要搭建平台,一方面还要提供更丰沃的土壤和更多阳光雨露滋养,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筑牢坚实基础。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效率,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创业热情。
  建设经营主体集聚平台,高标准市场体系是经营主体发展的支撑。要完善市场体系基础制度,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不断增强经营主体发展内生动力。
  建设经营主体集聚平台,抓好政策落实是经营主体爬坡过坎的关键。要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系列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健全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市场化重整、支持政策直达快享、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等机制,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抗风险能力弱,要密切关注它们的运行状况和政策诉求,加强精准帮扶,提高政策落地效能。
  经营主体有活力,转型发展就有动力。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我们要以更有力举措夯实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为长远发展攒足后劲,推动经济行稳致远、赢得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