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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正式建立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4/17 点击率:550次

      记者从4月1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日前发布了《关于建立全省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备受各个企业和各级入企服务干部关注的全省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正式建立起来。

    《通知》明确提出成立省、市、县三级服务企业办公室,设在经信部门,并从发改、财政、国土、环保、金融、中小企业局等主要经济管理部门抽调人员,分级负责,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互联网+服务”的作用,各级服务企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利用现有的门户网站建立“服务企业专栏”,建立省、市、县统一的服务企业平台,通过网上平台等多种形式,及时推送宣传惠企政策,常年受理企业问题诉求。在问题受理中,既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也要注重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对属于政府职能范畴的问题诉求,要及时受理;属于市场行为或不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及时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引导企业开拓创新,加强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对于服务平台受理上来的问题如何解决,《通知》提出了三种办理模式。一是分级办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属于市、县层面的问题,由市、县就地受理、就地解决,不得推诿或简单上交。确需省级层面帮助解决的问题,由市级服务企业办公室统一提交省级服务企业办公室帮助解决。二是分类办理。对反映到各级服务企业办公室的问题,由服务企业办公室根据部门职责,分办、转办至有关部门,督促办理。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谁负责、谁落实、谁反馈”的原则,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尽快帮助企业办理;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受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办理。三是综合办理。由各级经信部门牵头,建立服务企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发改、经信、财政、国土、环保、科技等21个主要部门参加,对企业提出的综合性问题进行协调,重大问题和公共政策性问题报同级政府研究。

     加强监督考核是落实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的保障。《通知》提出将各市、省直有关部门服务企业工作纳入省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由省级服务企业办公室对各市、省直有关部门服务企业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年底进行考核。这样就从制度上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保证了全省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知》还从面对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增强主动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