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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向忻州吕梁晋中反馈情况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9/8 点击率:920次
    5月27日至6月27日,省委、省政府第一、二、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忻州、吕梁、晋中三市环保工作开展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9月7日向上述三市进行反馈。
   督察组认为,十八大以来,忻州、吕梁、晋中三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环境保护举措,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督察组指出,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标,与群众的期盼相比,三市环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其中,忻州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水环境污染防治有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低;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落实有差距,散煤燃烧控制不力;全市“散乱污”企业状况尚未全面排查;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亟待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水平有待加强。吕梁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市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环境破坏,生态恢复尚未受到重视;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问题十分突出;重点行业提标改造进展缓慢;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落后;公路交通扬尘和噪声污染问题严重,全市黑臭水体问题突出。晋中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环保工作推动力度不够;工业污染依然凸显,提标改造进展较慢;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燃煤污染等管控不力;水环境质量呈恶化趋势;生态破坏现象依然存在,泉域重点保护区禁止开发的规定未落实到位。